各专家、2008级各班班主任:
按照《贵阳中医学院本科毕业论文工作规程》的规定,我院根据2008级毕业论文修改及二次答辩相关规定,作如下通知:
1.第一次本科毕业论文答辩未按专家意见修改者,判定该论文不及格者。
2.第二次仍未通过者,重新进行毕业实习。
药学院
2012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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