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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毕业论文答辩后有关要求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2-04-12 浏览次数:

 

各位专家:

按照学院本科毕业论文管理要求,为保证2012届学生毕业论文的质量,现将毕业论文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学生论文《开题报告》、成绩评定表、诚信责任书、封面填写

时间、标准格式见附表。

2.毕业论文封面指导教师一栏一般情况下只有一位教师名字,只

有在校外实习的学生,其毕业论文经系部同意由学校老师进行修改后,学校老师作为第二指导教师填写在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后面。

3.在《开题报告》专家组、《成绩评定表》评阅教师、领导小组栏中填写意见并签名。

4.《成绩评定表》中总成绩不得出现小数点,第一次答辩不及格的,按实际得分标注,并写出评定意见;第二次答辩通过的,总成绩只能给60分。两次答辩均应有答辩记录单。

5. 按照学院本科毕业论文管理规定,优秀毕业论文比例5﹪,各专家组按8﹪比例推荐,将优秀毕业论文名单报系部审定。

6.毕业论文答辩后,须作修改的,经各专家认可符合要求后,要求学生将毕业论文封面用浅蓝色硬皮封面进行装订,于201257日前报系部。

 

药学系

2012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