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启动“201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通知
黔教办外[2013]183号
各相关单位:
为适应贵州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培养贵州科学、技术、文化、教育、管理等方面的高层次人才,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工作安排,我厅定于2013年4月8日正式启动我省“201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范围
贵州省各高等院校、国有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各级行政单位、科研单位及中学。
二、选派方针
遵照国家出国留学“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选派方针进行选拔。
三、申请者基本条件
(一)申报时年龄不超过50岁。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二)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四)具有相应的外语能力,能与国外合作的科研机构和院校进行沟通、交流。外语水平及要求详见附件(可从贵州省教育厅政务网<http://www.gzsjyt.gov.cn/Default.aspx>下载,下同)。
(五)语言专业毕业且在国内从事语言教学工作的申请人及申请成组配套方式派出人员需提交国外邀请信或意向接收函,并须同时附导师简介。
(六)曾获得西部项目录取资格,逾期未派出者,从资格到期起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西部项目即2008、2009、2010年录取且到期未派出者,不得申报本年度西部项目。
(七)申请人还须符合《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等具体申报项目规定的申请条件,详情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查阅<http://www.csc.edu.cn/Chuguo/d084191b7c874a51bc8655f2e4116e77.shtml>。
四、留学类别
(一) 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
(二) 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为6-12个月。
(三)申请以成组配套派出人员申请留学期限可为3-12个月)。
五、 资助领域及学科专业
重点资助电力、煤炭、冶金、有色、化工、装备制造、烟酒、建材、民族医药、特色食品及旅游商品等我省十大支柱产业和农业产业化发展领域及法学(民族学)、理学(化学)、工学(机械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技术、矿业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农业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风景园林学、软件工程)、农学(作物学、园艺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医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中西医结合、药学、特种医学、医学技术、护理学)、地理学、植物学、旅游管理、教育学、语言学、经济学、环境保护、城市管理规划、城市建设、管理学等学科专业。
六、选派国别
教育、科技发达的国家和地区。留学国别一经录取不得更改。
七、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统一支付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项目人员在外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赴英国的访问学者可申请1000英镑以内的Bench Fee。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2013年我省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所有申请人的资助留学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语言专业资助留学期限不超过6个月。
八、申请办法
采用个人网上报名并向受理机构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的方式进行,高校申请者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提交申请材料。
(一)网上报名的方式。申请人于2013年4月8日-4月25日期间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填报申请表时,请按填表要求逐项填写,并检查无误后从网上提交(请在受理机构下拉菜单中选择“贵州省教育厅”),并打印。为防止网络拥堵,影响申报材料填写上报,请申请人错开临近截止日期的网报高峰,提前进行网上申报。
(二)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申请人须用A4纸规格准备申请材料,所有申请材料需提交一式4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3份,每份材料均需粘贴照片,并加盖骑缝章。《单位推荐意见表》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该表除上级批准意见栏,由我厅填写外,其余栏目须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具体申请材料详见附件。
九、受理工作
为推动省内高校公派出国留学管理工作,今年我厅继续委托贵阳医学院承担此次西部项目的咨询及受理申报工作。申请人须于2013年4月25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并将纸质申请材料送交贵阳医学院国际交流与合作处,逾期不予受理。
(一)受理时间:2013年4月8日--4月25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受理地点:贵阳市云岩区北京路9号贵阳医学院行政楼4-2室 邮编:550003
(三)联系人:龚敏 联系电话:6908437
十、评审及录取
我厅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将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来筑进行联合评审及面试,最终确定录取名单,并根据被录取人员的外语水平决定录取人员直接派出或是在国内指定外语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后再行派出。具体流程详见附件。
十一、对外联系及派出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采用“自行联系国外接收单位”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统一联系国外接收单位”相结合的方式派出留学人员。
(一)自行联系派出
自行联系国外留学单位的人员须持经我厅国际处审核后的外方邀请函及外语合格证明,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办同意派出函。
(二)统一联系派出
由留学基金委统一联系派出的被录取人员,将分别纳入中学英语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出国研修项目,高校英语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等派出。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于派出前两个月统一通知办理有关派出事宜。
(三) 签约派出
被录取人员派出前须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和我厅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西部项目专用版)并办理协议书公证、交存保证金和《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审核后再予办理领取签证、机票、报到证等手续。违约者须按协议要求进行赔偿。
(四)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为两年(至2015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附件:1、贵州省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工作流程
2、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外语水平要求及说明
3、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说明
4、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介绍
5、中学英语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6、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出国研修项目
7、高校英语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8、申报成组配套方式派出的有关要求
9、201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网上报名指南
10、2013年“中学英语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网上报名指南
11、2013年“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出国研修项目”网上报名指南
12、2013年“高校英语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网上报名指南
13、《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人员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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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gzgjc.gzsedu.cn/Item/27095.aspx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3年4月8日